2026年7月,费丹丹律师撰写的文章《Mainland RWA Tokens: Hong Kong’s Regulatory Test》刊载于《The Legal Industry Reviews: China & Hong Kong》Edition 10,文章见第24页。

文章从资本市场角度审视涉及中国内地与香港的RWA代币化安排,讨论资产质量、现金流确定性、投资者权利和信息披露等基础条件,并分析香港在发行、托管、结算及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中的市场作用。
文章指出,代币化并不能弥补基础资产本身的缺陷。具备清晰资产权属、稳定现金流、可执行合同和完整投资者披露的项目,才更可能在证券法、资产支持融资和跨境监管框架下形成可行结构。
